厅语言文字工作与教材处(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)

发布时间:2024-10-15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【 字体大小: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厅语言文字工作与教材处(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)〔简称:语材处(语委办)〕

1.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,拟订全省语言文字工作规划。

2.指导全省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、实施国家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中华经典诵读工程,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培训。

3.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,开展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,监督检查各地各校语言文字应用情况。

4.指导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。负责全省普通话测试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测试机构设立、撤销工作。

5.统筹指导全省教材工作,拟订全省教材建设规划,负责全省教材、教辅建设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。

6.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省教材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7.完成委厅交办的其他工作。